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曲靖市“严”字当头加强对市管干部因私出国(境)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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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2-01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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曲靖市“严”字当头加强对市管干部

因私出国(境)管理

 

曲靖市“严”字当头,切实做好市管干部因私出国(境)管理工作,有效防止了干部不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(境)等违规行为的发生,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

严格控制市管干部因私出国(境)次数和时间。制定出台了《关于加强市管干部因私出国(境)管理工作的意见》,规定市管干部因私出国(境)实行一事一批,一般一年内不得超过一次,费用一律自理。建立市管干部因私出国(境)情况数据库,市管干部一经批准因私出国(境),立即登记入库,准确掌握市管干部因私出国(境)情况。

严格规定市管干部因私出国(境)内容。明确市管干部申请出国(境)探亲,探望对象主要是在国(境)外定居、留学或工作的配偶和子女、父母等直系亲属。市管干部因私出国(境)参加学历教育和学习,必须按规定经过组织批准。对法律规定不准出境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,不予批准其出国(境)。

严格规范市管干部因私出国(境)审批手续。市管干部因私出国(境),必须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党委(党组)提出书面申请,经所在单位党委(党组)同意后,由所在单位党委(党组)向市委组织部提出书面请示,报市分管领导和市纪委、市检察院、市审计局审核同意,送市委组织部审批后由公安部门办理出国(境)手续。

严格实行市管干部因私出入境证件集中管理制度。实行专人负责和证件使用登记制度,市管干部要再次出国(境)的,必须凭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(境)审查审批表》申领出入境证件,由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按程序核对审批表格,依照批准事项发出出入境证件,领取人在登记表上签名。截止目前,收交市管干部因私出入境证件共442本,其中有效期内因私出入境证件235本(因私护照185本,往来港澳通行证45本,往来台湾通行证5本),已过期证件207本。

严格执行市管干部配偶、子女持有出入境证件报告制度。每年结合市管干部有关事项报告,市管干部本人专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市纪委、市委组织部报告配偶和子女办理出国定居或办理外国长期居留证、前往港澳通行证、香港和澳门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等情况,同时报告配偶和子女出国的原因、经费来源、居留时间、地点、工作学习状况等,切实加强对市管干部的配偶和子女出国(境)的严格管理。全市共有37名市管干部报告了子女出国学习、工作持有出入境证件情况,未发现市管干部配偶、子女持有外国国籍和绿卡情况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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